特定身心障礙項目【身心障礙手冊類別】 | |
1. 平衡機能障礙 | 7. 先天代謝異常 |
2.智能障礙 | 8. 其他先天缺陷 |
3.植物人 | 9. 精神病 |
4.失智症 | 10. 肢體障礙 (限運動神經元或巴金森氏症等二類疾病) |
5.自閉症 | 11.多重障礙 (至少具有前九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 |
6.染色體異常 |
至醫院進行評估並開立診斷證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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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簽委任契約 以利辦理後續申請作業 |
長期中心國內徵才登記 |
送件至勞動部申請配額 |
海外履歷表挑工 |
駐台辦事處進行認證文件 |
外勞來源國勞工部門文件審查暨驗證 |
外勞入境作業安排 |
與雇主辦理交辦手續 |
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者 應於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前參加聘前講習(詳細內容如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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